我国限制7类金矿选矿开采项目

来源:中国黄金集团 发布时间:2011-05-03 浏览次数:744
    中国金属网消息,4月26日,发改委发布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年本)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,《目录》规定黄金行业中日处理金精矿100吨以下的火法冶炼项目等7类项目将受到限制。它们是:
  1、日处理金精矿100吨以下,原料自供能力不足50%的独立氰化项目
  2、日处理矿石200吨以下,无配套采矿系统的独立黄金选矿厂项目
  3、日处理金精矿100吨以下的火法冶炼项目
  4、年处理矿石10万吨以下的独立堆浸场项目(东北、华北、西北)、年处理矿石20万吨以下的独立堆浸场项目(华东、中南、西南)
  5、日处理岩金矿石100吨以下的采选项目
  6、年处理砂金矿砂30万立方米以下的砂金开采项目
  7、在林区、基本农田、河道中开采砂金项目
    《目录》中4项黄金落后生产工艺项目被叫停。 
  与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05年本)》相比,新版《目录》除保留淘汰混汞提金工艺外,还提出要淘汰“小氰化池浸工艺、土法冶炼工艺”,并且鉴于再生资源的环保重要性,明确严禁“无环保措施提取线路板中金、银、钯等贵重金属”。 此外,为加强黄金采选业的集中度,《目录》还对“日处理能力50吨以下采选项目”叫停。 
  《目录2011》分为鼓励、限制和淘汰三大类,鼓励类中共有40个行业,限制类中有17个行业,淘汰类中有12个行业。《目录2011》条目共1399条,其中鼓励类750条,限制类223条,淘汰类426条。 
  发改委要求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年本)》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,同时2005年版本废止。